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0年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昆政发﹝2017﹞22号)和《 昆明市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昆政办﹝2017﹞180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现代金融产业体系建设,提升金融业影响力和辐射力,全力推动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550106643F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660室
联系电话:0871-63179260
法人代表:李俊民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单位概况: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金融办”)于2010年1月设立,系市政府正县级工作部门。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政策法规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下设两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分别为昆明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和昆明金融与发展研究院。2019年末金融办实有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长期聘用人员11人;企服中心核定编制人数为7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为5人;研究院核定编制人数为3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为3人。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内设机构“三定”方案》的通知(昆金办发〔2011〕1号)内容,金融办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为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和银行、证券、保险类等金融机构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服务;建立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配合依法履行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引导在昆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推进完善金融机构资源,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建立考核和奖励机制,提高金融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处置金融市场风险,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稳定;负责市属金融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市属金融类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荐和考核相关人员;大力推进金融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金融投资生态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推动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发展;开展相关金融机构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强化金融风险管控,聚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二)引导在昆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
(三)加快资本市场培育发展
(四)提升金融国际影响力
(五)优化金融生态发展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1347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做好境内外金融市场调研,推进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争取国家人行、外管局、商务部的各项政策支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及政策支持。二是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对东南亚、南亚金融产业调研,学习国内外金融中心建设经验;向主要金融机构总部推介,争取其分支机构落户昆明;向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争取人民币可兑换先行先试优惠政策。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或宣传册等手段公布我市金融业运行和发展情况,介绍我市金融工作开展状况。
八、项目实施成效
打造市场主体活跃、组织机构健全、配套功能完善、风险防控有力的现代金融产业生态圈,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力争到2025年,建成金融组织体系较为完善、资本市场较为完备、在西部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目不少于三个板块 | 3个 | 常规工作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每两月对县区重要指标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查 | 6次 | 常规工作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差旅费 | 14次 | 常规工作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各项会议 | 9次 | 常规工作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内容 | 按时完成 | 常规工作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金融服务能力 | 显著提高 | 常规工作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金融机构满意度调查 | 90%以上 | 常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