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主 任 李俊民
全面主持市金融办党组和行政工作;
协调联系昆明市金融业联合会。
党组成员、副主任 付 文
负责纪检监察,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金融二处、金融三处,协调联系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各驻昆证券和保险机构。
党组成员、副主任 董 姣
负责机关党建,对职责范围内党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协调对接首都资源。分管机关党总支、金融与发展研究院。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晖宇
负责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对职责范围内党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协调市处非办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 超(挂职)
对职责范围内党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协调联系人行昆明中支、云南银监局,各驻昆银行机构。分管金融一处。
副调研员 张毅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合处。
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统筹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目标督查管理及信访、统战、行风建设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